記者近日從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有關部門了解到,由建筑設計研究院和可再生能源學會太陽能建筑專業委員會聯合主編的《民用建筑太陽能光伏系統應用技術規范》(以下簡稱《規范》)近日頒布,今后,新建、改建和擴建的民用建筑光伏系統設計應納入建筑工程設計,統一規劃、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與建筑工程同時投入使用。
據介紹,《規范》是為規范太陽能光伏系統在民用建筑中的推廣應用、促進光伏系統與建筑結合而制訂的,《規范》適用于新建、改建和擴建的民用建筑光伏系統工程,以及在既有民用建筑上安裝或改造已安裝的光伏系統工程的設計、安裝、驗收和運行維護。 《規范》指出,民用建筑光伏系統設計應有專項設計或作為建筑電氣工程設計的一部分。光伏組件或方陣的選型和設計應與建筑結合,在綜合考慮發電效率、發電量、電氣和結構安全、適用美觀的前提下,優先選用光伏構件,并與建筑模數相協調,滿足安裝、清潔、維護和局部更換的要求。應用光伏系統的民用建筑,其規劃設計應根據建設地點的地理、氣候及太陽能資源條件,確定建筑的布局、朝向、間距、群體組合和空間環境,滿足光伏系統設計和安裝的技術要求。應結合建筑功能、建筑外觀以及周圍環境條件進行光伏組件類型、安裝位置、安裝方式和色澤的選擇,使之成為建筑的有機部分。 《規范》要求,安裝在建筑各部位或直接構成建筑圍護結構的光伏組件,應具有帶電警告標識及相應的電氣安全防護措施,并應滿足該部位的建筑圍護、建筑節能、結構安全和電氣安全要求。在既有建筑上增設或改造光伏系統,須進行建筑結構安全、建筑電氣安全的復核,并滿足光伏組件所在建筑部位的防火、防雷、防靜電等相關功能要求和建筑節能要求?!兑幏丁窂娬{,在既有建筑上改造或安裝光伏系統應按照建筑工程審批程序進行專項工程的設計、施工和驗收。 |